112-1學期減修公告

  • 2023-05-04
  • 洪瑩婕
有關112-1學期「減修」相關資訊如下:
自111學年度起,學生學分數如符合減修條件,由學生資訊系統自行送出申請,續由曼陀師審核完成即完成學生減修。(請學生無須再點選減修申請)
學生符合減修的條件:大三、大四學生已修得相當學分數者 (減修通過後仍須分別至少修習10學分、一個科目)

擷取
如有減修問題可洽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(分機3111陳小姐);系統畫面問題可洽資訊處(分機3511邱先生)


通過申請後,學生選課系統上仍然可以選到該年級學分上限(大學日間部三年級25學分、四年級30學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