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1 学期至「中国医药大学」国内交换生申请公告
【说明】为促进本校与中国医药大学校际合作,共享教学资源与提供学生多元学习机会,推动「与中国医药大学国内交换」制度
【申请时间】112年5月22日(一)至112年6月2日(五)止
【交换期间】申请交换期间至少一学期,交换期间等同对方学校(中国医药大学)学生,并依交换学校规范、规定办理
【学费】交换学生依所属学校收费标准缴纳「杂费」外,需另依对方学校收费标准缴纳「学分费」
【申请流程】
填写「亚洲大学与中国医药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」(档案如下)
→填写相关资料后,经家长或监护人签章(签名+盖章)
→申请表及各学系要求之资料(例:成绩单或自传…等)送至所属学系主管签核后,再送本校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
→由本校教务处统一送至中国医药大学审核
→中国医药大学将审核结果送至本校教务处后列册公告
【公告结果】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将于112年6月26日(一)下午5:00前公告交换生审查结果。
【相关资料】申请表、申请条件及法规等注意事项请参考教务处网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