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依據「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作業要點」實施。 (參閱要點請直接點選連結 )
- 申請對象:本校大學部 大一至大四上學生
- 申請日期:112年12月04日(一)~12月08日(五)下午5時止。
- 結果公告:112年12月19日(二)
- 申請辦法:請於上述申請期間填寫申請表,連同各系所規定應檢附之相關資料,送交申請系所審查,逾期恕不受理。
- 申請表(請點我);申請資格、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等相關規定,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。
- 預修生必須於大學四年級結束前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,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112-1學期【修讀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】作業時程
時 程 | 週 次 | 辦 理 事 項 | 辦 理 單 位 |
12/04 (一)~ 12/08(五) 下午五時 |
第13週 | 受理「112-1學期修讀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」申請 | 各學系 |
12/15 (五)下午五時前 | 第14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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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學系 |
12/19 (二)下午五時 | 第15週 | 公告112學年度申請修讀「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學位」之錄取名單 | 註冊與課務組 |
12/22 (五)下午五時前 | 第15週 | 放棄其他錄取學系預修生資格截止日 | 註冊與課務組 |
12/25 (一)~ 12/29 (五) | 第16週 | 新學期課程預選,預修生預選碩士班課程 |
各學系 註冊與課務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