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驟一、「線上離校作業查詢」:
登錄「學生資訊系統」→各項紀錄→【畢業離校手續查詢】
步驟二、至所屬學系領取畢業證書:
方式(一)親自領取方式(二)委託代領
貳、 詳細說明(上述步驟的細部說明)
一、領取「畢業證書」前,請務必至線上離校作業查詢:
(一)依據本公告領取「畢業證書」時程之「確認畢業資格日期」登入「學生資訊系統」→【各項紀錄】→【畢業離校手續查詢】,查詢目前畢業審查及離校紀錄進度,除「登載畢業流水序號及領取畢業證書」外,各單位查核狀況皆為「Y」者,即可於時程內領取畢業證書。
(二)本校學生修業期滿,並修滿該學系(組)所、學程規定科目與學分(有實習者應實習完成),並通過本校規定各項考核者,始得畢業授予學位,並發給學位證書。
二、領取「畢業證書」時程
大學部
序號 | 符合畢業資格之學生類型 | 至「學生資訊系統」確認畢業資格日期 | 領取學位證書時程 |
1 | 完成「畢業考」符合畢業資格 | 6月09日(五)起 | 6月14日~9月8日 |
2 | 因下修低年級課程,「期末考」後始符合畢業資格者 | 7月19日(三)起 | 7月24日~9月8日 |
3 | 暑修第一期結束後,始符合畢業資格者 | 8月1日(二)起 | 8月2日~9月8日 |
4 | 暑修第二期結束後,始符合畢業資格者 | 9月5日(二)起 | 9月6日~9月15日 |
三、領取學位證書方式
(一)親自領取:畢業生請攜帶身分證領取,至所屬學系辦公室領取。
(二)委託代領:如因故不能親自領取學位證書,請填寫代領委託書,交給受託人至畢業生所屬學系辦公室代領學位證書。
四、如同學無法於本(111-2)學期畢業者,務必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延修手續。
延修生線上辦理延修日期:112 年 8 月 1 日(二)至 112 年 9 月 19 日(二)止,此時段僅開放「延修申請」無選課功能,確定之選課時程將再行公告於教務處網頁。